1. 正火狀(zhuang)態(normalized condition)
鋼材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這種交貨狀態稱正火狀態。由于正火加熱溫度(亞共析鋼為Ac3+30~50~50℃,過共析鋼為Accm+30~50℃)比熱軋終止溫度控制嚴格,因而鋼材的組織、性能均勻。與退火狀態的鋼材相比,由于正火冷卻速度較快,鋼的組織中珠光體數量增多,珠光體層片及鋼的晶粒細化,因而有較高的綜合力學性能,并有利于改善低碳鋼的魏氏組織和過共析鋼的滲碳體網狀,可為成品的進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碳素結構鋼、合金結構鋼鋼材常采用正火狀態交貨。某些低合金高強度鋼如14MnMoVBRE、14CrMnMoVB鋼為了獲得貝氏體組織,也要求正火狀態交貨。
2. 退火狀態(tai)(annealed condition)
為降低鋼的硬(ying)(ying)度和提(ti)高塑性,便于加工,或者為消除冷(leng)卻(que)與焊接時產生(sheng)的硬(ying)(ying)脆性與內(nei)應力,可(ke)將鋼材加熱到800~900℃,經過保(bao)溫后緩慢冷(leng)卻(que),可(ke)達到使用(yong)的要求。如白(bai)口鐵在900~1100℃退火,可(ke)降低硬(ying)(ying)脆性,得(de)到可(ke)鍛(duan)性。
鋼材出廠(chang)前經(jing)退火(huo)熱處理,這種交貨狀態(tai)稱(cheng)退火(huo)狀態(tai)。退火(huo)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消(xiao)除(chu)和改善前道(dao)工序遺(yi)留的組(zu)織缺陷和內應力,并(bing)為后道(dao)工序做好組(zu)織和性能上的準備。
合金結構鋼、保證淬透性合金鋼、冷鐓鋼、軸承鋼、工具鋼、汽輪機葉片用鋼,鐵素體型不銹耐熱(re)鋼的鋼材常用退火狀態交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