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下屬貿易委員會7月22日在第413次會議上做出終裁:自中國大陸、印尼、中國臺灣三地進口的不銹鋼扁平材存在傾銷并對國內相關產業造成損害,建議今后五年對原產于上述三地的進口不銹鋼扁平材征收7.17-25.82%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為:太鋼23.69%,鞍鋼25.82%,其他大陸企業24.83%;印尼青山等企業25.82%;臺灣燁聯9.47%,華新麗華7.17%,其他臺企9.07%。
為減輕企業負擔、確保相關產(chan)(chan)品的(de)供應穩(wen)定(ding),該(gai)貿易委(wei)員會還決定(ding)將200系(xi)(鎳含量低于6%),寬度不(bu)低于2米的(de)熱軋產(chan)(chan)品,部分(fen)熱軋316、316L,部分(fen)420,部分(fen)低磷、硫(liu)、銅304L不(bu)銹鋼產(chan)(chan)品列(lie)入(ru)免稅名單,并對太鋼、鞍鋼、印尼(ni)青山、燁(ye)聯、華新(xin)麗華這五家企業僅適用價格承諾措施。
此后,韓(han)國企劃財政部長(chang)官需在反傾銷調查開始之日(2020年(nian)9月25日)起的1年(nian)內對(dui)此做出裁定,最終(zhong)決定是(shi)否實(shi)施該反傾銷措施。

